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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条款,限制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不超过2年)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或业务。
核心内容
适用对象:仅适用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的劳动者(如高管、技术人员等)。
限制范围:禁止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自行创办同类企业。
补偿与违约:用人单位需在限制期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目的
通过平衡劳动者就业自由与用人单位商业利益保护,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和不正当竞争。